入库安全须知

入库安全须知

150 150 东方港储

为了安全的出入南通东方库区,作如下安全告知:

1.     不得携带任何火种进入库区,在进入库区大门时请主动将火种交给保安收藏管理。
2.     人员和车辆进入公司大门时必须登记,签订《槽罐车收/发货告知书》,门卫和槽车司机共同签字确认。
3.     人员进入库区时,必须佩带安全帽,穿防静电服。
4.     机动车进入库区必须安装阻火器。
5.     严禁在库区生产区域使用手机、照相机。
6.     未经许可,不可接触、挪用库区任何设备设施以及消防器材。
7.     如遇现场异常泄漏、火灾等状况,请您在发现异常状况后,立即告诉我公司人员,并迅速沿疏散通道撤离到安全集合地点。
8.     紧急情况时以及需要帮助时的联系电话:调度应急中心值班室联系电话0513-87688036;安环部联系电话  0513-876880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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